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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可以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就在前天CIC NEWS发布的新闻称,加拿大政府已经对可以获得工作许可的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类别做出了批准。已经被商业提名但移民申请尚未处理的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可申请C11工作许可作为初始工作许可或工作许可延期。
在安省有公司的王总问:什么样的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可以在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获得工作许可?
答:从事商业活动潜在或实际省级提名人;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承认个人的正在追求永久居留的权利,而且在永久居留前进入加拿大及其劳动力市场是互惠互利的。
问:那省提名需要什么条件?
答:地区政府或者省政府是有可能给潜在获得省提名的人签发工作许可的,因为政府希望此类外国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在拿到省提名之前能够在当地创业成功并给当地带来收益。
为符合条件,外国人必须:
1.有来自该省或地区的支持函(这封支持函件应当有证据表明,他们获准在加拿大经营一项业务可能会给加拿大带来重大的经济、社会或文化利益;可能需要其他文档,例如业务计划);
2.已经收到offer of employment number或移民计划指导科(IPG)授权向外国人提供免征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报告表(LMIA);
3.已经支付雇主合规费用(个体经营者被视为自己的雇主,因此必须支付雇主合规费用);
4.已经提交了工作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