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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6日 – 渥太华 – 政府致力于鼓励包括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移民获得公民身份。为了更容易做到这一点,根据“国籍法”第5(1)款申请未成年人的费用已经减少。

2017年6月19日,法案C-6的皇室批准立即生效,立法修正案取消了18岁的要求,根据“国籍法”第5(1)款申请公民资格。这使得未成年人更容易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公民身份。成功融入加拿大生活的最重要支柱之一是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长艾哈迈德胡森宣布修改“公民条例”中规定的费用表,将根据“公民身份法”第5(1)款申请的未成年人的手续费从530元降至100元,符合根据该法第5(2)款申请未成年人的手续费。

根据本款在2017年6月19日或之后已经支付530元未成年人申请费用的任何人将得到430元的差额报销。移民,难民和公民加拿大将直接与这些申请人联系,概述接受退款的过程。

未成年加拿大父母的未成年人或同时申请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父母可以根据“公民法”第5(1)条申请公民身份。因此,减少公民费将有助于更多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福利系统中的移民子女或国家照顾中的移民子女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该部门将与各省和地区,儿童保育机构,移民服务提供者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以提高对这一变化的认识。该部门还将提供有关这些机构如何协助未成年人照顾其公民资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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